【48812】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大浪大街第八住所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来源:火狐直播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18 14:11:43龙华区大浪大街第八住所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方案第四批方案》。现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现已经过2023年龙华区城市更新作业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法令》《深圳市城市更新方法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作业变革的决议》《深圳市撤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阅规则》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施行方法》等相关规则,现予以揭露展现,内容如下:
项目坐落龙华区大浪大街大浪南路与华旺路交汇处西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7618.5平方米,撤除用地面积51946.5平方米,其间开发建造用地面积32210.8平方米(其间2181.1平方米国有未出让的零散用地依照城市更新方法及其施行细则一并出让给该项目施行主体)。规划容积228250平方米,其间住所17505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证性住宅21010平方米),商业、工作及旅馆业修建362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备(含地下)16920平方米(其间9班幼儿园45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社区办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顾中心1600平方米,文明活动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托育组织4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邮政支局12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80平方米(其间200平方米用于扩增托育组织))。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所(面积182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房顶),社区儿童游戏场所(面积1200平方米,附设于裙房房顶)。物业服务用房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办理法令》予以核定。母婴室依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原则》予以核定。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定见或主张需书面反应,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如邮递,以邮戳日期为准);
3.多人一起反应的,需附每个反应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应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